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1-15 10:03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战略工作,完善管理机制,激励教职工的爱岗敬业和开拓创新精神;充分调动各单位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确保学校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2023年度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蔡 兵
组 员:马金华、付 祥、薛文莲、黄俊涛、陈 星
职 责:全面负责学校考核工作,主要负责拟订方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2.成立学校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蔡 兵
组 员:罗明英、董洪清、唐 英、陈 斌、黄兴波
严再均、马 勇、何桂敏、蔡茂桥、高 源
岳玉康、任 伟、王文芹、王丽娟、陈国华
莫文婷、张 鹃、赵映松、丁建林、刘洪涛
朱 蓉、张孝茜
职 责:主要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考核意见和结果,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公布。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3.成立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
由各二级学院院长、职能处室处长(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负责全面开展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个人考核:全校在岗的教职工
单位考核:各二级学院、各职能处室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单位考核按照学校制定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执行。
个人考核按照学校制定的各类人员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执行。
四、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1.个人考核
(1)工作总结:根据2023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校工作任务安排,总结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改革创新的亮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要求在总结中有数据支撑和分析,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2024 年1月18日前将本单位教职工的总结材料(考核登记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组织人事处(中层干部需提交纸质版一式7份)。
(2)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于2024年1月11日前将对教师、辅导员的测评得分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提前单独发布通知布置)。
(3)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于2024年1月18日前组织各单位教职工参加中层干部测评工作。
(4)各二级学院和职能处室于2024年1月18日前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述职考核(述职会由所在单位中层干部主持,原则上请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参会,组织人事处列席)进行总结评价、考核小组评分。原始评分表现场评价后交组织人事处留存。
(5)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于2024年1月18日-1月22日组织中层干部进行述职考核,述职大会上进行干部互评并填写部门意见表。(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6)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于2024年1月17日之前填写《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交至对接的考核工作小组人员处。
(7)考核工作小组人员将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初步结果反馈至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将考核初步结果传达至部门教职工。无异议后将最终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单位考核
(1)各单位填写《二级学院/职能处室年度考核登记表》, 要求内容清晰,实事求是,言简意赅,数据对比,重点突出。于 2024年1月18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版需上交一式7份,正反面打印)。
(2)相关部门填写《二级学院年度考核结果及详细数据统计表》于2024年1月17日之前交至对接的考核工作小组人员处。
(3)考核工作小组人员将反馈至相关单位,无异议后将最终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3.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公布获得优秀等级的单位和优秀个人名单。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并完成考核工作。无故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2.在确定优秀教职工时,各单位应客观公正,并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
3.对于本年度有岗位调整的教职工,其考核将分别按照教职工任职时间进行,个人考核成绩按实际工作时间加权计算。
4.各单位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述职时间安排表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已提前单独发布通知布置),并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变更,需至少提前一天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
5.考核涉及的相关内容和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2月18 日—2024年1月8日。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