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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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12-29 11:06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全体教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及《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决定在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工作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教育部统一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以下简称专题),2022年12月在专题上线“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2023年1月5日。上线其他课程。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开通中小学教师寒假期间自主选学通道,2023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陆续上线有关课程。

二、学习方式

(一)教育部专题学习。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基础教育学段教师还可通过“智慧中小学”APP进行学习。教师于2022年12月可以进行“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的学习;2023年1月5日—2月28日可以进行专题所有课程的学习。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学时。完成专题学习,累计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教师培训学时。

(二)省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学习。教师可通过PC端和移动端登录钉钉软件,点击工作台选择“四川省教师专业发展平台”进行在线选学。2023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完成课程学习教师累计可获得不超过10学时的培训学时。

 

  

                                     组织人事处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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