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 “菁英计划”西昌名师遴选实施方案 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9-27 11:41
各二级学院、思政基础部、全体教师:
按照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菁英计划”西昌名师遴选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教体[2022]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教师“菁英计划”西昌名师遴选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突出和强化名师在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学科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和教学能力的发展,进一步选拔、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知名教师,推动西昌市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高质量发展。从2022年起至2031年,10年时间培养50名西昌名师,基本构建一支适应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教师人才队伍。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在培养青少年方面贡献突出,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学质量突出;
3.在全市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社会公认度高;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5.西昌市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导师或成员。
(二)附加条件(均需满足)
1.普通中小学申报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近3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学年或讲座80学时/学年;承担片区及以上专题讲座。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申报人选参照中小学申报人选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申报。中小学、幼儿园申报人员应注重向乡村学校倾斜;
中职学校申报人选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或讲座80学时/学年;
2.非现任校级正职领导;
3.获得州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4.符合条件的省级“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入选者。可申请直接纳入西昌名师项目,不占遴选名额,可享受除资金资助以外的其他政策,对急需紧缺人才给予倾斜支持。
三、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填报申报表(附件),于10月7日前将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签字盖章申报表及电子档一并报组织人事处罗敏老师处。
(二)初评。由西昌市教师发展中心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委会开展初评,遴选提出建议名单报西昌市教体局人事股。
(三)终评。西昌市教体局人事股组建专家评审组,对建议名单进行复核,确定拟入选名单并公示。
(四)审批命名。拟入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西昌市教体局西昌市“菁英计划”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西昌市教体局印发正式名单,颁发《西昌市“菁英计划”入选证书》并划拨资助资金,凭证落实入选者有关支持政策。
四、支持政策
西昌市“菁英计划”西昌名师项目入选者按《西昌市“菁英计划”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享受特殊支持政策。
组织人事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