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 生源地贷款所需材料
1、 首次贷款需要材料:
A、 借款学生与共同贷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B、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C、 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贷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D、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申请表》原件1份。
2、 续贷需要材料
A、 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B、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
注意事项:每年至少2次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一、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条件
1、借款学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条件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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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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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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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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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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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分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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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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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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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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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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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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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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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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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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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共同借款人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条件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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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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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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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 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 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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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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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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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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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是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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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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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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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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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贷金额及贷款用途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用途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相同。
六、贷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