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高校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6-05 18:54
各系(部)、处、馆:
按国家有关政策,在高校任课者必须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而四川省教育厅规定,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需参加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培训并合格。同时,教师中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比例是四年后国家进行合格验收的重要指标之一。据此,学院决定在四年内分批将现有教师送培,今年暑假拟派30名教师参加培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 2015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和川高师训[2015]5号文精神,现将我院今年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新入校及原在校教师(已取得教育学专业硕士除外)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以上或中级职称者;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和中级职称以下两类教师中的骨干经学院同意,也可参培。
培训时间为7月19日—8月18日。7月19日全天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不予补报。报到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师资培训中心。
各系教师在系主任处报名,机关的任课教师在人事处报名,报名时间截止6月20日;经学院研究同意参培者,于6月25 之前在网上报名,报名地址为http://spzx.sicnu.edu.cn,并请于6月30日至7月4日之间在网上下载并填具纸质《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到学院人事处加盖公章,以备现场报到时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核查。
培训费用按省教厅通知规定代收,其中培训费990元/人(含教材资料费等100元),公寓住宿费360元/人(共计1350元/人)。以上费用及往返汽(火)车费由个人先行垫付,培训合格后由学院报销,培训期间伙食费自理。请参训者在7月6日前将上交费用(1350元/人)交至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办理交费手续。
1、参训教师须在报到前准备一份自己主讲课程教案(时间50分钟),以备试讲时修改使用。
2、参训教师报到时应带上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以及个人身份证、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3、联系电话:
学院人事处: 马 勇 13648176291
省师培中心:(028)84761010
4、成都乘车路线:公交56路、343路、332路、336路、533路、43路到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南大门站下车。
附件:
四川省高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系统网上报名模块操作指引[下载]
人事处
2015年6月4日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2015年度高校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一、培训对象:
二、培训时间
三、培训报名
四、培训费用
五、培训有关事项